消毒供应中心标准操作工作流程
供应室是医院内各种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它担负着医疗器械的清洗、包装、消毒和供应工作。如果消毒不彻底会引起全院性感染,供应物品不完善可影响诊断与治疗,因此做好供应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医院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布局合理,符合供应流程,职责分明,制度完善等手段室确保供应质量的前提。
消毒供应中心标准流程:污染物品回收---污染物品分类---污染物品清洗消毒---干燥---器械检查、保养---物品包装---灭菌处理---无菌物品储存---无菌物品发放。
一、回收:
1.器械、物品包使用后,科室应及时装入污物箱内密闭保存,避免干燥。并在箱盖记录包名称及数量。以便与供应室交接。避免在使用科室清点、核对污染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
2.供应室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着装,做好个人职业防护,按照规定的路线使用专用封闭式回收车(或箱)到临床科室回收到科内。并与临床科室人员交接、记录。特殊污染的物品应置于防污染扩散的装置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再由供应室单独回收处理。
3.回收后,回收人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并清点、核对包内物品是否齐全如有缺失及时通知使用科室。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容器、工作台面,回收容器应定点干燥存放,专物专用。
4.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室转再运处理。
二、分类:
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物品数量。
2.根据器械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
3.损伤性废物投入利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黄色污物袋内。
4.回收的污染不类置于密闭容器交予洗衣房统一清洗。
三、清洗:不同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目前我院暂采用手洗方法清洗、全自动清洗机清洗和超声清洗机清洗。
手工清洗:对精密、复杂的器械应采用手工清洗;器械上有严重污染、生锈或残留血液、污物已干涸机器无法洗净时宜用手工清洗
手工清洗基本流程:预洗(流动水)----清洗(手工+酶)---漂洗(流动水)---消毒---终末漂洗(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1)预洗(3-5min):将器械轴节打开,复杂器械拆开用流水去除明显的污渍。
(2)酶洗(2-5min):酶可以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无残留,水温20-40°C,将器械放入多酶溶液浸泡2-5分钟,然后在液面下刷洗,防止产生气溶胶引起呼吸道损伤。
(3)漂洗:用流动水冲洗(2-4min)。
(4)终末漂洗:采用离子水或蒸馏水冲洗。
(5)清洗完毕行消毒、上油、干燥处理。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清洗:
1.开机前检查电源、水提供设备是否正常,检查清洗剂、润滑剂是否充足,及时补充。
2.将待洗器械的轴节打开,可以拆开的组件予以拆开,分类装卸,妥善处置,以保证清洗质量,防止器材损坏,物品装卸适量。
3.根据物品性能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清洗程序。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机器运行状态,出现故障及时解决。
4.清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洁机器的清洗槽、底部过滤网和篮筐。
5.每周专人彻底保养机器1-2次,检查、清洁机器。
超声清洗机清洗:
1.工作人员按规范着装,开机前检查电源、谁提供设备是否正常。
2.将待洗器械的轴节打开,锐利器械边缘加以保护,有螺丝钉的器械需要在清洗后检查并加以固定(精细及镀铬器材不适合超声波清洗)与流动水下冲洗器械,初步去除污染物。
3.将待洗器械置于超声机内槽确保清洗器械完全浸泡在溶液下3cm左右,清洗时盖好超声机盖子,防止产生气溶胶,选择程序进行清洗。
4.工作结束关闭电源开关,及时清洗机器。
5.每周专人清洁保养机器1-2次。
四、干燥:
1.宜选用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
2.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器械,使用气进行干燥处理。
3.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五、器械检查与保养:
1.采用目测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2.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有锈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3.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六、包装:
1 .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2 .包装者应着装规范,洗手,首先检查包装质量,在灯光下检查准备好的清洁干燥的(纺织类)包布,无破损,方可使用。
3.包装者再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核对内容是否齐全。齐全才能包装。
4. 盘、盆、碗等器皿单独包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5.手术室灭菌物品包装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由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单独包装器械。
6.包装重量: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灭菌包体积不超过 30cm×30cm×25cm。
7.包装完后,每包外都应贴灭菌化学指示物。闭合式包装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
8.所需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9.操作完毕清洁包装台面,如有特殊情况应记录。
七、灭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流程
清洁检查设备--打开水电源开关--检查包装物品体积、重量、完整性、有效期的粘贴--待各压力达到标准后关闭舱门--选择灭菌方式灭菌--灭菌完毕--开启舱门--关闭水、电开关--整理相关用物、车辆定点放置。
注意:
1)每天第一次运行需做B-D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灭菌程序。
2)检查灭菌前的准备、灭菌物品的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监测是否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3)每批次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检查无湿包现象及无无菌物品污染和损坏。以上都符合要求才视为质量合格。
八、储存
1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
2 .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3 .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识。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4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5 .灭菌物品储存有效期:有效期宜为7d。
九、 无菌物品发放
1.发放者按要求着装并洗手或手消毒,在按使用科室需要发放。
2.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发放的无菌物品都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没有,不得发放。
5.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的发放应记录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过期物品不得发放。
6.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一、朊毒体污染的处理流程
1 疑似或确诊朊毒体感染的病人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2 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按照《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进行处理,压力蒸汽灭菌应选用134℃~138℃,18min,或132℃,30min,或121℃,60min。
3 注意事项
(1) 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
(2) 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洗手和手消毒。
二、气性坏疽污染的处理流程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000mg/L~2000 mg/L浸泡30min~45min后,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mg/L~10 000 mg/L浸泡至少60min后,再按照本标准5.3~5.8进行处理。
三、 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