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 楼室内工程,为确保按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分包方共同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承包单价及工程造价:
(一)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不管工、料、机等价格如何变化,均不再调整单价和费用,承包单价不含税。
(二)承包单价
1)、承包单价: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金额为 万,工程量增减超过1.5%的,按附页列项单价调整结算总额。
③制作、运输、安装。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录、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效签证为依据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工程安装预算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3)、单价说明:
(1)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单价、辅材费、场内外装卸运输费)、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加工机械费、机械安拆费、进出场费、场内外运输费及其它机具费)、制作安装费、技术措施费、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加工损耗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等。
(2) 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各项检验、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费。
(3) 甲供材为:。其余材料为乙方采购。
(三)、工程暂定造价
暂定价 万(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由甲方进行确认,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工程进度款。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并可支付至上月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 95%,满2年保修期后30天内付清5%余额。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会同甲方劳资员按审查后的工资明细表一起发放工人工资,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
四、材料、机具条款:
1、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定额标准为准办理结算,超出限额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100%扣除,节约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50%奖励给乙方。
2、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领用的机械设备,甲方实行限额用料制度,乙方必须妥善管理、合理使用,如遗失或损坏、超用按甲方采购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每批材料进场必须按技术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擅自将未经检验的材料进行施工,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退场,并安排合符要求材料重新进场,所延误的工期不顺延;如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与甲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
5、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4小时、非工作时间10小时)到场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6、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双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存。必要时,甲、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经检验,乙方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于三天内无条件无偿更换。
7、乙方机具、材料进场须提前通知甲方库管员进场时经双方共同清点认证备案,以作机具材料退场依据,乙方所有机具材料退场必须由甲方库管员开具出门条,否则甲方保安有权不让机具、材料退场。
五、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一)、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本工期计划作为甲方月度进度计划、下达工程任务书的标准。
2、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他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80%结算退场。
(二)、质量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的样板间(乙方事先按甲方要求做好的样板房为准,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严格按样板房施工)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拆除、更换。若乙方拒不拆除、更换,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仍不拆除、更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并提供相关报验资料后方能报甲方验收。
5、乙方有义务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甲方的《成品保护措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损坏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金。
6、保修期限:工程自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建设单位、甲方相关部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具体约定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保修期满,经检查质量符合使用要求,甲方支付保修金给乙方。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两天内派人维修,若乙方故意拖延,甲方有权另派施工单位施工,一切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出保修金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3、乙方应自办雇主责任险,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5、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六、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乙方进场时,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分工向乙方进行交底。
(2) 提供施工图一份, 如乙方需增晒施工图,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3) 负责提供现场设置有的垂直运输设备。
2、乙方职责:
(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出具本企业各项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进京许可证及本工程施工的工地负责人的委托书等。
(2)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 乙方队伍进场时,须提供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暂住证等证件,须按当地有关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5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6) 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事宜。
(7) 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部门的有关规定参加各类保险。
(8) 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重新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 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调,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3、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
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
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___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____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____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甲方在南庄村处 建房屋两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楼顶 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建筑面积按相关民俗按楼面平方米计算,屋檐滴水处每平方米按每(楼面平方米1/2)费计算,即楼面平方米是( )元/平方米,屋檐滴水处是(贰佰元)/平方米。
先预付 元整(大写: )。工程如在农历 年 月日完成外墙砖、屋内格墙及屋顶楼平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内墙及地平及外墙砖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剩余部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
四、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如: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 红砖、 河砂、 碎石、 石灰、 水泥、楼板, 钢材、 水管、 下水管、 铁钉、 扎丝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粉刷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
六、注意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 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 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 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乙方所需材料,应在年前筹备齐,以便年初好施工。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证人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在证人签字(章)
农历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承建的私宅施工、材料及作业用工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愿意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私宅
2、结构层次:
3、施工地点:下蜀镇西谢村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包机械、包设备材料、建筑材料。
三、工程作业范围及其内容:
1、垫层、墙角、基础、主体、屋面,室内外装饰粉刷,楼上下水泥地面。
2、所有材料搬运。
四、建房材料要求:
1、多孔砖:
2、水泥:
3、钢筋:
五、质量管理:
质量标准: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
六、工程进度:
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天。
七、安全、文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工程造价包含乙方工人的保险费。)
八、结算价格及方式:
1、固定单价包干: 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实算(建筑面积按国家规范标准计算)
2、工程完工后,留工程造价 为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无维修等质量、安全问题一年内全部付清。
九、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基础结束付 ,主体结束付 ,粉刷结束付 ,工程竣工验收付 ,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十、现场用电:
费用有甲方负责。
十一、施工用水:
费用有甲方负责。
十二、合同的解除、终止:
1、解除合同:乙方的劳动力安排和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不能满足甲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已完工程量按70%结算。年底结清。
2、合同的终止: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条款,事理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合理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3、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授建方):
乙方(承建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的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由甲方解决,饮食等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承建项目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楼、楼梯、屋面、平台、三楼平台,游泳池等与主楼相关联的所有钢筋混凝土工程,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主楼外的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工程。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承建项目的报价详见(附表1);在工程开工后按合同造价先期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30%,粉刷完工后预付20%,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10%部分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如: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 红砖、 河砂、 碎石、 石灰、 水泥、楼板, 钢材、 水管、 下水管、 铁钉、 扎丝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粉刷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
六、注意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 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 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减少工钱 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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