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提供下列邮寄地址、收件人、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下统称送达地址)用于接收甲方或人民发送的各类纸质或电子数据通知、信函、法律文书(以下统称文书):
1.主送达地址
邮寄地址: 。
指定收件人: 。
电话号码: 。
电子邮箱: 。
2.备用送达地址(乙方为自然人的,须为非配偶成年近亲属的真实信息,并不得为主合同的当事人;乙方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须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或顾问律师的真实信息,并将收件人身份予以备注)
邮寄地址: 。
指定收件人: 。与乙方关系: 。
电话号码: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