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可以分为自然环境资源和人工环境资源两种类型,对于这两种类型的环境资源,我国现行的方法存在严重的缺陷。本文从三个不同的侧面阐述了加强环境资源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基础设立了环境资源会计核算的账户体系,并运用实例详细探讨了环境资源会计的核算方法。
关键词:环境资源会计核算核算方法
一、环境资源的重新认识
所谓环境,是指对某项活动或计划产生影响或作用的各种内外要素的总和,这是对环境的最为一般的定义。毫无疑问,这里的内外要素既包含了自然环境要素,也包含了社会环境要素,即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在本文中,我们所谈的环境是专指的自然环境,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保障。因为环境与人类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相互作用与依存关系,因此,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特别是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设想的提出,环境保护与环境资源的节约以及可持续性利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般认为,环境资源是指人类所处的生活空间中客观存在的对人类具有现时或潜在使用价值的各种自然要素的集合,这些要素包括空气、土壤、林地、草场、矿藏等。以上对自然环境资源的认识,客观地说还是比较科学和完善的。但是,从资源的来源和取得方式上,我们可以将环境资源分为自然环境资源和人工环境资源。自然环境资源,简称自然资源,是指人类并没有对其进行相关的人力、物力或财力的刻意投入,而是在自然界中本身就客观存在的环境资源,比如矿藏、空气、自然湖泊等等;而与之相对应的一种环境资源就是人工环境资源,简称人工资源,如人造森林、人造草场、人工湖泊等,这种类型的资源在形成前,特别是被确认为资产前,人们对其进行了相应的生产要素的投入。在以往人们对环境资源的关注过程中,涉及到环境保护时更多地把目光投向自然环境资源,因为一方面,自然环境资源的存量远大于人工环境资源,它是环境资源的主体部分;另一方面,自然环境资源更易受到破坏。而当涉及到会计核算时,人们更多地关注的又是人工环境资源,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工环境资源形成过程中的投入情况的历史数据更易获得。正因为这样,目前我国环境资源会计核算工作很不科学,主要表现在核算不完整和核算口径混乱两个方面。
二、加强环境资源核算工作的重要意义
环境资源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自然资源,从资源的可再生性看,可将它们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在我国,环境资源的所有权均属于国家,资源产品生产企业只拥有资源的使用权和控制权。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资源完全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无偿划拨给企业使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会计国际接轨的需要,实现环境资源从无偿划拨向有偿使用的转变已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当然,在转变形式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决策,如企业认购使用权和开采权,国家以环境资源投资入股等都是较好的方式。但不管采用何种使用权转让方式,都要求我们对环境资源进行科学的会计核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环境资源的价值被正确合理地评估,在转让过程中做到国家和使用企业之间的公平交易,否则,要么资源价值被低估,导致国家利益蒙受损失;要么资源价值被高估,导致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成本参与市场竞争的局面。
事实上,环境资产作为企业取得或加以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可带来未来效用的特殊的环境资源,它几乎存在于每一个环境资源产品生产企业。从理论上分析,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人类所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都离不开环境资产,环境资产是人类活动的重要基础,理应对其进行科学而全面的会计核算,但是,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中,环境资产只是作为递耗资产在会计账簿中进行了有限的反映,只是将与环境资产相关的勘探成本、开发成本、开采成本等在会计账面上进行了反映。传统财务会计的这种只对递耗资产进行核算,而将环境资产摈弃在核算系统之外的做法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未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总额,产品成本计算不真实,资源产品价格偏低等等。
上面讨论的是环境资源的直接成本核算问题,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个间接成本的问题,比如,由于自然资源耗减,相应地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从而导致了生态环境资源价值的减损,毫无疑问,生态环境资源损失的价值也应该由资源产品的成本负担,这种成本即为一种间接成本。即使不是资源产品的生产,也会耗减生态环境资源,如对冷却水的使用会降低水的质量,从而导致生态资源质量的下降,资源的降级费用也应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否则,环境资源的耗减与降级将无从补偿,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的,也是目前我国环境资源核算中存在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这种交互作用不可避免地使环境发生某些改变,这对当事企业与社会而言,将会造成“经济”或“不经济”两种直接结果,至于这种结果有多严重,也只有通过科学的环境资源核算才能获得准确可靠的信息。如果自然资源没有作为企业的资产入账,或者间接的环境资源成本被忽略,那么,企业耗用资源的价值也就无从全面地转入相应产品成本中去,造成国家利益受到损害,产品价格被扭曲,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原则受到挑战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并最终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分析,对于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木材、草场),如果资源的利用率控制在资源的再生和自然增长的限度内,虽然从总体上看,该项资源的存量不会被减少,但对企业已耗用的这部分资源来说,企业对它的耗用就使得其丧失了在别的项目上的使用价值,即存在一个机会成本的问题,毫无疑问,这部分成本应该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特别地,如果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超过了资源的再生和自然增长率,这样,它就会像不可再生资源(如矿物燃料、矿石)那样,随着开采、开掘工作的进行而逐渐消耗,以至耗竭。它们的价值也会随着资源存量的减少而逐渐减少,因此,它们也应该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构成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否则,会计核算所得到的成本就不完整,会计自身的核算和反映职能也就得不到保障。
美国早在1976年就颁布了《全面环境反应、补偿与债务法案》(CERCLA),即所谓的《超级基金(superfund)法案》,在该法案中明确规定了对环境资源进行会计核算的相关要求。后来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又了一系列涉及环境信息披露的条例,对环境资源核算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使得资源产品的成本核算更为全面。另外,在加拿大以及其他的欧洲国家,对环境资产的核算也都比较全面。而在前面我们已经谈到,我国环境资源的核算还很不系统和完善,因此,出于会计国际接轨,完善会计核算职能的需要考虑,我们也应加强环境资源的会计核算工作。
不论从经济学的角度、还是从完善会计本身核算职能的角度分析,环境资产都是实实在在的资产,能够带来未来的效用,应在会计账簿中进行全面的反映,可以说,将环境资源纳入会计核算系统已是一种必然趋势。
三、环境资源核算方法探析
为了将环境资源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对其培育或形成、取得或转让、使用(耗减)或降级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反映,我们拟对环境资源的核算方法进行全面探讨。
在账户体系设置上,我们认为,将与环境资源相关的业务混杂在企业其他日常经济业务中核算的做法不太合理,因为,第一,环境资源的取得、使用与成本结转是一个完整的业务过程,如果将其混杂在其他业务中进行核算,就使环境业务循环过程中的来龙去脉反映不够清楚;第二,环境保护和环境资源管理工作过程中,往往需要企业提供单独而完整的环境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所得与所费的详细会计信息,这是进行正确决策的基础,为满足这一要求,也应该对环境资源进行单独的核算;最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对环境的责任,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和完善也要求对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在企业中,与环境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的业务宜于进行单独的会计核算,应该新设置以下会计账户。
(一)“环境资产”账户该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环境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其借方反映环境资产的增加,包括现有环境资产存量的增加,新探明环境资产储量的增加;贷方反映环境资产的非耗用性减少(如报废、转让、毁损、替代资源产品的出现等);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环境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环境资产累计折耗”账户资源产品生产企业在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资源转化为资源产品,同时,自然资源的价值也就转移到资源产品中,构成其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生产资源产品而耗减的资源价值不能像对存货的处理那样用以直接冲减环境资产的账面价值,这是因为环境资源中的部分资源项目在使用期内会实现资产的自然增长。也就是说,对于环境资产而言,“期初存量-本期耗用量=期末存量”这一等式不一定成立。现举例说明:
[例1]假设某企业拥有一片生产良种木材的森林,只有直径大于15cm的树木才能伐用,假设2001年初林内共有可用树木3000株,2001年内公司共伐用了500株,2001年林内又有200株树木成长为可伐用对象(直径由原来小于15cm长到大于或等于15cm),这样,公司2001年底木材存量为2700株,而不是2500株。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应住“环境资产”账户后单独设置“环境资产累计折耗”账户。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耗用性减少,其借方反映按一定的方法计算的环境资产折耗额;贷方反映由于各种原因(如出售、报废清理)而相应转销的折耗额。该科目的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环境资产的累计折耗额。
(三)“人工培育资产”账户设置“人工培育资产”账户主要是出于如下考虑:在现实生活中,培育一项环境资产一般要经历较长的时间,跨越若干个会计期,并且,在整个资产培育过程中,需要有不断的投入,并形成相应的成本费用。如按传统会计核算方式进行核算,在按初始投资的原始成本入账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轻易调整其账面价值,因此,在会计上有必要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资产进行核算。该账户用于归集整个培育期间发生的耗费,待其形成效用能力后,再从“人工培育资产”账户的贷方转出。本账户与传统会计核算中的“在建工程”账户性质类似。
(四)“环境资源负债”账户该账户用来归集和反映企业在过去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其贷方反映由于环境资源的培育、取得等活动而导致的负债的增加,主要包括:应交环境治理和补偿费;应交环境赔偿金及罚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占用费;其他类型的环境资源负债。其借方用以反映环境资源负债的清偿与转出情况,该账户的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清偿的环境负债净额。
(五)“环境资源成本”账户“环境资源成本”账户用来反映企业环境资源或者环境资源产品培育或取得过程中的真实的支出与耗费情况。每当发生支出与耗费时,就借记该账户。只有在期末结转损益时,才会贷记该账户,该账户的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一段时间内产品成本发生的累计额或者尚未转销的成本余额。
现将上述核算方法体系举例如下:
[例2]S公司是一个特种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背景介绍如下:
(1)2001年初,国家以一座钨矿向该企业投资入股,并且该企业将其作为环境资产进行核算,经评估,该钨矿每吨价值75元,已探明该矿藏储量为5000万吨。当年,企业共开采了200万吨矿藏,炼成纯钨1吨。
(2)该企业在钨冶炼过程中需要消耗木材,为此,该企业5年前种植了一批速生林,在此期间,购买化肥共支出500000元,支付林木工人工资共支出600(KIO元,似设在此期间内树苗购买等其他所有支出共计200000元,为了当期200万吨钨矿石的冶炼,企业将培育的林木中可用木材全部伐用,经评估,剩余林木价值为300000元。
(3)炼钨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叫硫化铅的工业废水,在2001年以前,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戴家湖,2000年底,该厂按环屯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废水处理并达标排放,由于很长一段时间,居住在该湖附近的居民并未意识到该废水对人体的危害,长期饮用该湖水而导致牙齿脆化脱落,对于上述情况,经环保、法律、受害居民、公司四方协商,裁定该公司自2001年起连续15年内,每年向当地居民支付赔偿金100万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项支出列为营业外支出,本年已支付了75万元;又经测算,本年度为开采200万吨钨矿共发生废水处理费用10万元,尚未支付;又知为进行该批钨矿的冶炼,本年度共耗煤炭1000吨,按相关政策的要求,每吨煤炭收取矿产资源占用费3元(进货时已支付)、
第一种情况下相应的业务处理
钨矿环境资产价值=75×5000=375000(万元)
钨矿本期累计折耗=75×200=15000(万元)
收到国家投资人股
借:环境资产——钨矿3750000000
贷:实收资本——环境资本3750000000
消耗铁矿资源
借:环境资产累计折耗150000000
贷:环境资产——钨矿150000000
将其转入成本
借:环境资源成本——钨(资源使用)150000000
贷:环境资产累计折耗150000000
第二种情况下相应的业务处理
购买化肥支出
借:人工培育资产——林木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支付林木工人工资
借:人工培育资产——林木6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支付树苗购买等其他所有支出
借:人工培育资产——林木2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
伐用木材,转化为钨冶炼成本。“人工培育资产——林小”借方余额为1300000元(500000+600000+200000),而伐木后剩余林木评估价值为300000元,所以,冶炼成本入账金额为1000000元。
借:环境资源成本——(钨)使用林木1000000
贷:人工培育资产——林木1000000
第三种情况下相应的业务处理
以前年度废水损害赔偿问题
借:营业外支出1000000
贷:环境资源负债——环境赔偿金1000000
已支付了75万元赔偿金
借:环境资源负债——应付环境赔偿金750000
贷:银行存款750000
本年度废水处理费用
借:环境资源成本——(钨)废水处理费用100000
贷:社会责任负债——应付环境治理费用100000
进货时已支付煤炭资源占用费
借:环境资源成本——(钨)煤炭资源占用费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假设除上述支出项目外,该批钨的冶炼没有发生其他任何支出,则结转该批钨的环境资源成本为“环境资源成本——(钨)”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即151103000元(150000000+100000+3000),这就是该1吨纯钨的真实的环境资源成本。
显然,按照我国传统的财务会计核算方法,有关煤炭资源占用费、废水处理费等支出项目通常并没有纳入该批钨的环境资源成本中;人工培育的林木资产也没有单独进行核算,因此,只有少部分支出纳入了该批钨的环境资源成本中。上述支出项目或作为了期间费用处理,或作为公共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了分配,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就是使该批钨的账面核算成本明显地与其实际成本不符,一般是前者低于后者。如果该企业的钨产品是采用“按成本定价的方法”进行产品定价的话,因为成本本身的不准确性,导致产品的定价不科学也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