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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离职申请,公司不让走能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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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仍然可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分析

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仍然可以离职。

1、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您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无需用人单位的批准即可离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您有权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离职手续。如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您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请保留书面通知的证据,可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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