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理通知书不是立案。依据法律规定,受理后还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
法律依据: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