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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提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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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的人或机关是:各级人民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及最高人民。提起再审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不同,相应地提起的具体程序也就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 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上级决定提审的,通过下级,提取全部案件材料,作出裁定,由自己进行再审;指令下级再审的,说明情况指出理由,并告知下级。下级接到上级的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进行再审,并将再审结果上报发出指令的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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