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小知识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伪造票据罪的相关法律解释及刑罚适用

伪造票据罪的相关法律解释及刑罚适用

来源:华佗小知识


伪造票据罪的量刑标准及构成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可被定罪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伪造行为仅限于伪造、变造,若伪造后使用,则应按金融诈骗罪定罪处罚。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和主体要件(自然人或单位),主观要件为故意。若因过失而错填票证内容,只承担民事责任,若故意使用,则按金融票据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伪造票据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述三个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在客观表现上仅限于“伪造、变造”的行为,如果“伪造、变造”后又“使用”,其目的是“使用”,“伪造、变造”只是为达到使用而进行的犯罪预备,故不构成本罪,依其犯罪性质,应按金融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伪造票据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

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体。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结语

伪造票据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规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一般情况下,伪造票据罪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时,可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伪造票据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而主观要件则是指故意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零九条 【实施办法的制定】票据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法制定,报批准后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效力】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