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设立缺陷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并宣布设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实体要求或程序要求,使公司法人人格不稳定的法律现象。公司设立缺陷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是公司已登记成立;
2、是成立公司仍存在缺陷,使公司法人人格处于不稳定状态;
3、缺陷只发生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