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三十二条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