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学校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估和日常检查扣分三部份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由领导组织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工会小组长、教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教职工民主评议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六、本项考核实行领导、教师民主评议,综合评分并参考平日检查记录。
七、本考评在学校教师百分考核中,占总分(8分),发生违纪情况,按规定从8分中扣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