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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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什么时候生效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生效:
1、居住权享有的是对他人住宅占有和使用权利,居住权人唯一的权利就是居住,不能卖,也不能出租,更不能抵押。
2、居住权的设立是书面合同+登记模式,缺一不可。
3、居住权设置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确定,可以是5年、10年,也可以是永久居住。
4、设置居住权的房产出售,居住权不消失,居住权人可以继续居住。
什么情况下享有居住权
享有居住权的情况如下:
1、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2、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
总之,设立居住权必须订立书面形式的居住权合同,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才能生效,对抗所有权人之外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居住权什么时候生效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生效:
1、居住权享有的是对他人住宅占有和使用权利,居住权人唯一的权利就是居住,不能卖,也不能出租,更不能抵押。
2、居住权的设立是书面合同+登记模式,缺一不可。
3、居住权设置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确定,可以是5年、10年,也可以是永久居住。
4、设置居住权的房产出售,居住权不消失,居住权人可以继续居住。
什么情况下享有居住权
享有居住权的情况如下:
1、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2、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
总之,设立居住权必须订立书面形式的居住权合同,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才能生效,对抗所有权人之外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