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收到传票未按时出庭的,当事人为原告的,人民有可能按撤诉处理;如果当事人为被告的,人民有可能按缺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只能对反诉作出判决,而不得将反诉与本诉一并作出缺席判决。因为本诉部分,应当按撤诉处理,但由于被告提出反诉后,本诉原告成为反诉的被告,因此,可以针对反诉被告不到庭的行为依法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