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纳税人优惠的相关规定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优惠。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