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一、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
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的,可以请求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其他法律途径。
二、一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举证责任的倒置,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承担责任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