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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别人是否可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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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不得再保全,但其他申请人可轮候保全。财产保全是为保证判决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而采取的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如房产证、银行存折等,担保财产价值应不低于申请保全金额。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别人是否可以保全

民法典被执行的房产,不得再对房屋进行保全,但其他申请人可以申请轮候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对已被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

二、财产保全申请要怎么做

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即可。

结语

申请财产保全时,需准备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财产价值不低于保全金额。会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人。对已被查封、冻结财产,其他可进行轮候保全。申请人可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相关材料。保全措施可在诉前或紧急情况下采取,以保护合法权益和避免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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