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可能存在绑架、拐卖等刑事犯罪才会立案侦查,否则成年公民失踪是没办法立案的,最多帮助寻找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不会出具始终证明的,只有人民才有资格判决人员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一般在受理失踪人口案时,一般会告知你失踪24小时才会立案,如果立案,会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口的近期照片,然后将DNA数据及相关资料上传全国数据库(只要在中国门都可以知道),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会注意该失踪人口的情况。法律依据:《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由作出宣告失踪,并公告,有证明才能开具失踪证明。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法律程序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须由人民经过法定程序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没有正当理由,不会给任何人查询公民信息。可以向当地机关或者派出所求助,要求协助查找到本人信息,然后就可以找到人或者家庭住所。申请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并向机关或者派出所说明求助的理由,经民警网上使用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后,就可以找到本人的住址、户成员等相关的信息。但是寻人不是机关的职责,机关是没有义务寻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六条 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会对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用手机定位等技术侦查。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一)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一般在受理失踪人口案时,一般会告知你失踪24小时才会立案,如果立案,会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口的近期照片,然后将DNA数据及相关资料上传全国数据库(只要在中国门都可以知道),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会注意该失踪人口的情况。法律依据:《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1种观点: 一、人口失踪案派出所怎么处理1、人口失踪案派出所处理的流程如下:(1)失踪24小时后向居住地机关报案,有证据证明失踪人员存在人身危险的,可以立刻向机关报案;(2)机关受理后,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3)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4)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二、人口失踪案派出所需要记录的内容有哪些1、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2、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网络联系号码;3、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4、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5、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6、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7、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8、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9、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第3种观点: 失踪立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自首的,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份证到期了,去派出所换证,必须要带户口簿,而且必须是原件。申请人向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人的提交材料,由县级机关审核、签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2种观点: 人正常走失,满2年算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申报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失踪人口报案的流程是什么1、当失踪人口在某个时间段,应当回来,而没有回来,且失去联系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失踪人口家属或者朋友可以报案处理;2、警方在联合家属等人一起寻找的情况下,失踪人口失联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应当立案处理;3、警方立案后,可以通过官网等平台,发布寻人启事,家属等可以附加线索奖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查到,只要在人口失踪后,机关接到相关报案后,就会将失踪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之后任何时候都能查询。如果身边有人失踪了,接到报警后,会告诉你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立案以后,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接下来,会了解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对失踪人员社会关系做个调查,接着询问了解失踪人员近期有无异常(这里指成年人)。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口活动轨迹。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人失踪了,若该人员有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身份证可以查到本人最近使用记录,但是不可以准确寻找本人。若当事人没有使用居民身份证,就无法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衍生问题:被诬告可不可以要求派出所告知举报人?被诬告不可以要求派出所告知举报人,纪委对举报人有保密保护的义务,纪委受理匿名举报信后,不会主动去查举报人或举报信的来源。如果自己被诬告的,向机关报案申请调查,要求追究诬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联满两年的算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正常人失联了,处理如下:1、正常人失联报警后,机关会了解失联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理,查找失联人。2、如果失联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失联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有证据表明有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当地派出所必须接受报案,否则就是涉嫌违法。一、失联人员怎么向报案1、直接去派出所保安即可。2、如果失联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地派出所是可以不接受报案的。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去留行踪,这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如果失联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失联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有证据表明有遇到危险的可能性。这两种情况当地派出所必须接受报案,否则就是涉嫌违法。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3(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人民法》第二十一条人民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联报警并不一定是亲属才能报警,法律并没有对报案人的血缘关系有指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