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此次养老金调整标准,依据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和实际年龄,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对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在普遍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一方面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向高龄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特殊人群的关怀。通过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含1949年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养老金人均增加156.05元/月,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3547.80元/月,“五七工、家属工”人均增加124.79元/月,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1334.83元/月。此次调整养老金1至5月补发部分随同6月养老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7月起按月足额发放调整后的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方案如下: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0元调整。挂钩调整部分: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调整增加。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适当倾斜部分: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2.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741元的,补齐至2741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法律依据:《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一)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0元调整。(二)挂钩调整部分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调整增加。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三)适当倾斜部分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2.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741元的,补齐至2741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