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以下几点:(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二)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一、什么情况需要进行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存在上述情况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的使用。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追究责任在房地产行业中,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第3种观点: 房屋质量检测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核准的规划、设计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专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对房屋进行质量检验,应归属于当地住房建设局或房管局等部门,对房屋质量要进行严格的检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手段有哪些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2、设置质量控制点;3、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