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修改的《规定》,广州的城市生活垃圾将实行排放者付费原则,并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在《规定》的新增条款中有一个条款值得关注,就是第五条,该条款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排放者付费原则,并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实行阶梯式计量管理和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区向城市生活垃圾终处理区支付生态补偿费的机制。”这也意味着广州市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将会有重要的调整。此前的采访中,总工程师鲍伦军曾透露,广州或将实施垃圾按袋计量收费的办法。《规定》提出,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分类处置。同时,鼓励餐厨垃圾就地就近进行资源化处理和合理利用。但《规定》同时明确,若违反此条款,未按规定分类处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这是为了加大对未按规定分类处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行为的惩罚力度,才将此条款中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提高至“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第3种观点: 一、什么是垃圾垃圾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但两者均会制造环境保护的问题,而终止过度消费可进一步减轻堆填区饱和程度。堆填区中的垃圾处理不但会污染地下水和发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积已越来越少。焚化则无可避免会产生有毒气体,危害生物体。多数的城市都在研究减少垃圾产生的方法,和鼓励资源回收。二、广州垃圾收费标准广州未来垃圾费收费或将改为随水费征收,收费标准不跟用水量挂钩,也不跟垃圾量挂钩,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都不变,维持目前10元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费和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加起来还是户籍人口每月每户15元。三、垃圾的危害(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形成有机物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为一体的污染源,雨水淋入产生的渗滤液必然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4)侵占大量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5)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6)6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由小区居民的有机垃圾二次污染后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小区有机垃圾的不断增多是城市生活垃圾不断增加的源头。
第1种观点: 垃圾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但两者均会制造环境保护的问题,而终止过度消费可进一步减轻堆填区饱和程度。堆填区中的垃圾处理不但会污染地下水和发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积已越来越少。焚化则无可避免会产生有毒气体,危害生物体。多数的城市都在研究减少垃圾产生的方法,和鼓励资源回收。广州垃圾收费标准:广州未来垃圾费收费或将改为随水费征收,收费标准不跟用水量挂钩,也不跟垃圾量挂钩,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都不变,维持目前10元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费和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加起来还是户籍人口每月每户15元。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拓展资料: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制定科学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并按月计收。对城市居民,可以以户或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对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1)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2)日产垃圾量0.005-0.01吨(含0.01吨),每月60元; (3)日产垃圾量0.01-0.05吨(含0.05吨),每月120元; (4)日产垃圾量0.05-0.99吨(含0.99吨),每月180元。 3、商铺0.75元/月.平方米;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7、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150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法律客观:《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设区的市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设区的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应急机制。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无法正常收集、运输或者处理的,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告,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置。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修改的《规定》,广州的城市生活垃圾将实行排放者付费原则,并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在《规定》的新增条款中有一个条款值得关注,就是第五条,该条款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排放者付费原则,并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实行阶梯式计量管理和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区向城市生活垃圾终处理区支付生态补偿费的机制。”这也意味着广州市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将会有重要的调整。此前的采访中,总工程师鲍伦军曾透露,广州或将实施垃圾按袋计量收费的办法。《规定》提出,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分类处置。同时,鼓励餐厨垃圾就地就近进行资源化处理和合理利用。但《规定》同时明确,若违反此条款,未按规定分类处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这是为了加大对未按规定分类处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行为的惩罚力度,才将此条款中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提高至“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第1种观点: 垃圾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但两者均会制造环境保护的问题,而终止过度消费可进一步减轻堆填区饱和程度。堆填区中的垃圾处理不但会污染地下水和发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积已越来越少。焚化则无可避免会产生有毒气体,危害生物体。多数的城市都在研究减少垃圾产生的方法,和鼓励资源回收。广州垃圾收费标准:广州未来垃圾费收费或将改为随水费征收,收费标准不跟用水量挂钩,也不跟垃圾量挂钩,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都不变,维持目前10元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费和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加起来还是户籍人口每月每户15元。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拓展资料: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制定科学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并按月计收。对城市居民,可以以户或居民人数为单位收取;对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1)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2)日产垃圾量0.005-0.01吨(含0.01吨),每月60元; (3)日产垃圾量0.01-0.05吨(含0.05吨),每月120元; (4)日产垃圾量0.05-0.99吨(含0.99吨),每月180元。 3、商铺0.75元/月.平方米;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7、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150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法律客观:《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设区的市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设区的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应急机制。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无法正常收集、运输或者处理的,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告,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置。
第3种观点: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各地不同,不同的地点和类型的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例如攀枝花:(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①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②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③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④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⑤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⑥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⑦洗车场、站、点1.00元/㎡·月;⑧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二)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环保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2014修订)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东区、西区、仁和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标准(一)生活垃圾1.居民住户(含暂住户):6元/户·月;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士兵除外)、学校(学生除外)、医院(医疗废弃物除外)、暂住人口:2元/人·月;3.生产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含对外经营的机动车停车场):(1)按垃圾量征收,90元/吨;(2)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①商业网点(商场、商店、修理店)100㎡(含100㎡)以下的0.9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②茶楼、美容、美发、娱乐业0.90元/㎡·月;③临时摊点、流动摊点1.00元/个·天;④宾馆、招待所、旅社1.50元/床·月;⑤集贸市场、餐饮业1.20元/㎡·月;⑥车站、港口、机场、停车场(点)200㎡(含200㎡)以下的0.9元/㎡·月,超过200㎡的0.30元/㎡·月;⑦洗车场、站、点1.00元/㎡·月;⑧生产企业100㎡(含100㎡)以下的0.60元/㎡·月,超过100㎡的0.30元/㎡·月。以上按生产经营面积征收垃圾处理费的,低于10㎡的按10㎡计算征收。4.自收自运生活垃圾的45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二)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和渣土50元/吨;自收自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的10元/吨,按入场量或协议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