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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职工,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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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信息不畅:农民工进城找工作缺乏正确引导,多为试探性质,没有明确的就业指导方向,更没有针对农民工技能提供的岗位需求信息。信息不畅,导致农民工务工多为投亲靠友、道听途说,试探性就业,甚至被黑中介、劳务派遣公司等坑害。更为严重的是不能找到适合自身技能的就业岗位,导致工资待遇和专业技能无法适配,严重影响务工收入。2、务工环境恶劣:多从事一些繁重的简单劳动,工作环境差,工作强度大,社会保障措施不力,缺乏基本的工作、生活配套措施,和最起码的劳动、医疗、就业保障措施,以及劳动权益监督保障措施。导致农民工收入低,工作辛苦,出现工伤事故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侵犯合法权益的问题屡见不鲜。3、收入低下:整体收入不高,生活基本消费连年上涨,导致纯收入增长过慢。邢万强式的农民务工现象,反应了农民工的基本生存现状,只能靠节俭获取更多的纯收入。4、整体素质不高:虽然技术工工资收入甚至超过了白领、公务员,但大多数农民工依然靠出卖体力劳动为生,缺乏专业技能培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2种观点: 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在提供了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保护的前提下,要求具备复工条件的职工复工,职工应当服从企业工作安排。对不愿返岗复工的职工,企业应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按照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提示: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程序和对证据的收集保存,以免与劳动者产生纠纷时因证据不足或举证不能导致企业承担败诉的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风险提示:生活费的发放标准一般与当地的平均生活消费水平和最低工资保障等相关。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如何解决职工无法复工的问题?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或仍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企业通过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方式,协商解决无法复工问题。对不能通过居家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或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以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工资待遇,即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风险提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破产企业对职工的投资款如何处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以入股的形式自愿向企业投入的投资款、购买的企业股票,其性质属于投资行为。职工相当于企业的股东,要对自己的投资承担风险。企业破产后,不能要求企业偿还,也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或作为劳动债权进行清偿。风险提示:破产清算的注意事项有: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与构成。二、对破产财产的确认。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三、对破产债权的确认。四、注意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因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职工,工资待遇如何确定?因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国家和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包括企业自设的福利假),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风险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企业未取得复工证明可以要求员工复工吗不可以。企业未取得复工证明,就让员工复工的要承担以下这些后果:1、疫情期间企业擅自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不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处罚。2、如因提前复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企业明知有员工来自疫区且未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擅自提前复工,导致新冠肺炎传播加快、造成员工及他人交叉感染的后果,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签属于在岗状态,经济补偿金按待岗工资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规定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因疫情交通管制等原因员工无法按时返岗的,可以向公司请事假,工资可以按照实际考勤发放,也可以申请休年假,工资正常发放,也可以与公司协商,安排职工待岗,工资发放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岗的,支付工资的标准是按时支付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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