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修改的《规定》,广州的城市生活垃圾将实行排放者付费原则,并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在《规定》的新增条款中有一个条款值得关注,就是第五条,该条款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排放者付费原则,并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实行阶梯式计量管理和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区向城市生活垃圾终处理区支付生态补偿费的机制。”这也意味着广州市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将会有重要的调整。此前的采访中,总工程师鲍伦军曾透露,广州或将实施垃圾按袋计量收费的办法。《规定》提出,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分类处置。同时,鼓励餐厨垃圾就地就近进行资源化处理和合理利用。但《规定》同时明确,若违反此条款,未按规定分类处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这是为了加大对未按规定分类处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行为的惩罚力度,才将此条款中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提高至“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第3种观点: 一、什么是垃圾垃圾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但两者均会制造环境保护的问题,而终止过度消费可进一步减轻堆填区饱和程度。堆填区中的垃圾处理不但会污染地下水和发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积已越来越少。焚化则无可避免会产生有毒气体,危害生物体。多数的城市都在研究减少垃圾产生的方法,和鼓励资源回收。二、广州垃圾收费标准广州未来垃圾费收费或将改为随水费征收,收费标准不跟用水量挂钩,也不跟垃圾量挂钩,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都不变,维持目前10元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费和5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加起来还是户籍人口每月每户15元。三、垃圾的危害(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形成有机物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为一体的污染源,雨水淋入产生的渗滤液必然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4)侵占大量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5)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6)6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由小区居民的有机垃圾二次污染后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小区有机垃圾的不断增多是城市生活垃圾不断增加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