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认定参老兵身份并不是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了,而是转为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了。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认定参老兵身份并不是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了,而是转为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了。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认定参老兵身份并不是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了,而是转为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了。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认定参老兵身份并不是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了,而是转为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了。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认定参老兵身份并不是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了,而是转为战友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了。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一)获得军事委员会、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