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贷款人名章样式都是正方形,标准尺寸可以为:15mm,字体为楷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当事人都盖章,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签字,也可以是一方盖章一方签字。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那么实践当中,在购房者或者消费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开发商将开发公司的公章在合同书当中,进行加盖,同时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加盖法人的名章或者直接在上面签字。还要有销售公司的公章。那么生活当中,具备上述条件的可认为双方购房合同成立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需要加盖开发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销售公司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贷款人名章样式都是正方形,标准尺寸可以为:15mm,字体为楷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当事人都盖章,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签字,也可以是一方盖章一方签字。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那么实践当中,在购房者或者消费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开发商将开发公司的公章在合同书当中,进行加盖,同时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加盖法人的名章或者直接在上面签字。还要有销售公司的公章。那么生活当中,具备上述条件的可认为双方购房合同成立生效。
第1种观点: 买房合同盖章应该注意以下细节避免纠纷:落款处盖章应当注意检查加盖印章是否完整;盖骑缝章应当将每一页在侧面错开保证每一页露出一小部分,面积大小略大于印章的大小,蘸取少量印油后将印章按压到错开的多页文件侧边上,注意印油干透后再次展开多页文件的侧边检查是否有页面漏盖,如有漏盖应当再次加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需要加盖开发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销售公司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注意下列细节: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2、房屋面积;3、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4、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5、看清楚房屋用途;6、签合同之前要看清开发商资质。【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