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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要求上班可以举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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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举报,台风天气实行四停,此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如果台风天气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众所周知,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在部门已发出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出勤,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要支付赔偿金。如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则应当上班履行职责,如上述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台风为由不予出勤,则用人单位可对其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些强台风来临的时候,单位是会放假的,因为行走在路上是非常危险的,这也是一些上班族的福利,但是如果只是轻微的台风的话,那还是照常上班的。因为轻微台风是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影响的,只是会改变一下当地的气温和降水,但是强台风登陆就不一样了,他会给当地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会有影响的,所以在强台风来临的时候,一些单位是会选择放假。强台风也是让当地一些人民头痛的事情,因为城市会遭受到水淹,还会让农作物被毁,建筑物被毁等等,这些都是强台风会带来的问题,而且他们待在海南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的,所以一定要做好防御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规划,报批准后实施。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报批准。编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第十条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重要气象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并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征求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第十一条 国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第十二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报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三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在气象业务中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举报,台风天气实行四停,此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如果台风天气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众所周知,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在部门已发出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出勤,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要支付赔偿金。如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则应当上班履行职责,如上述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台风为由不予出勤,则用人单位可对其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些强台风来临的时候,单位是会放假的,因为行走在路上是非常危险的,这也是一些上班族的福利,但是如果只是轻微的台风的话,那还是照常上班的。因为轻微台风是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影响的,只是会改变一下当地的气温和降水,但是强台风登陆就不一样了,他会给当地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会有影响的,所以在强台风来临的时候,一些单位是会选择放假。强台风也是让当地一些人民头痛的事情,因为城市会遭受到水淹,还会让农作物被毁,建筑物被毁等等,这些都是强台风会带来的问题,而且他们待在海南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的,所以一定要做好防御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规划,报批准后实施。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报批准。编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第十条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重要气象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并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征求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第十一条 国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第十二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报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三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在气象业务中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上班,除非公司要求不上班。如果风暴潮与天文大潮高潮位相遇,能产生高频率的潮位,导致潮水漫溢,海堤溃决,冲毁房屋和各类建筑设施,淹没城镇和农田,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部门已发出台风天停工通知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去上班的;其他情形下看单位的通知,通知不去上就不请,通知要上还是要上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举报,台风天气实行四停,此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如果台风天气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众所周知,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在部门已发出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出勤,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要支付赔偿金。如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则应当上班履行职责,如上述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台风为由不予出勤,则用人单位可对其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上班,除非公司要求不上班。如果风暴潮与天文大潮高潮位相遇,能产生高频率的潮位,导致潮水漫溢,海堤溃决,冲毁房屋和各类建筑设施,淹没城镇和农田,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部门已发出台风天停工通知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去上班的;其他情形下看单位的通知,通知不去上就不请,通知要上还是要上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上班,除非公司要求不上班。如果风暴潮与天文大潮高潮位相遇,能产生高频率的潮位,导致潮水漫溢,海堤溃决,冲毁房屋和各类建筑设施,淹没城镇和农田,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举报,台风天气实行四停,此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如果台风天气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众所周知,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在部门已发出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出勤,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要支付赔偿金。如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则应当上班履行职责,如上述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台风为由不予出勤,则用人单位可对其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上班,除非公司要求不上班。如果风暴潮与天文大潮高潮位相遇,能产生高频率的潮位,导致潮水漫溢,海堤溃决,冲毁房屋和各类建筑设施,淹没城镇和农田,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举报,台风天气实行四停,此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如果台风天气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众所周知,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在部门已发出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出勤,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要支付赔偿金。如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则应当上班履行职责,如上述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台风为由不予出勤,则用人单位可对其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上班,除非公司要求不上班。如果风暴潮与天文大潮高潮位相遇,能产生高频率的潮位,导致潮水漫溢,海堤溃决,冲毁房屋和各类建筑设施,淹没城镇和农田,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台风天实行四停,在部门发出台风停工通知后可以不去上班,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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