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检察机关申请。当事人认为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诉,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上述规定,机关在收到人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书面答复人民。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机关。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原审原告:吕×男,出生日期,汉族,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电话;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负责人,电话。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不服随州市曾都区人民已生效民事判决,申请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特向人民提出监督申请。申请监督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