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在上班并不自动意味着就是公务员。只有当一个人同时满足三个特定条件时,才能被认定为公务员。首先,他们必须依法履行公职,这包括在政党机关工作,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实施。其次,他们需要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国家编制。最后,他们的工资福利必须由国家财政负担。并非所有在工作的人员都符合这些条件,例如公立学校的教师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尽管他们由国家供养,但因其工作性质,不属于公务员范畴。
公务员除了具备这些基本条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如主义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求真务实、遵纪守法以及持续学习等。这些素质是他们作为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维护公众利益的关键。总的来说,判断一个人是否为公务员,关键看他们是否符合公务员法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