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的性质,主要分为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因其特殊的职能,被归类为事业单位,这些机构由设立,主要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如货币制定和农业发展支持。它们接受领导,非以盈利为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财政拨款。
相比之下,其他银行则以企业形式运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及其前身,尽管改制前曾是国有企业,但改制后通常转变为由国资委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它们通过商业运营获取利润,自负盈亏,以创造经济价值为主要目标。交通银行以及众多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同样属于企业单位,它们追求经济效益,通过自身的盈利来维持运营和服务。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以公共服务为导向,不以盈利为直接目标,而后者则注重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因此,银行的具体分类取决于其职能和运营模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事业单位,而大部分银行是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