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针对已经开具但未入账的错误,会计处理如下:
在冲红处理时,需要做:
借记:应收账款(以红字金额表示)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样以红字金额表示)
同时,记录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红字税额)
接着,进行的重开操作:
重新开具时,会计分录为:
借记:应收账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再次贷记: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请注意,不论是冲红还是重开,都需要确保与原始交易的金额和税额保持一致。对于已经入账的情况,可能需要税务局开具“冲红证明”来完成冲红操作,然后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处理。所有相关的联次都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核查。
以上是对开错后重开会计处理的简单说明,实际操作时务必遵循当地税务规定和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