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国两制”于1982年12月4日写入。
2、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五次会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我国现行,专门就国家实行“一国两制”作出宪制性制度安排。根据,七届全国三次会议于1990年通过了基本法,八届全国一次会议于1993年通过了澳门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