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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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05:45
换公司了公积金封存,可以让新公司重新启用公积金账户。
当用户从一家公司离职后,用户的公积金账户就会被封存,封存并不可怕,只是暂时不缴纳公积金而对账户进行封闭,在封闭的状态下账户内的余额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一直会留存在公积金账户内。如果用户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为用户缴纳公积金,那么单位就会把用户的公积金账户进行重新启用,此时公积金账户的状态就会变成正常。企业会根据用户的收入来缴纳一定的公积金,公积金主要分为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两部分共同组成用户的公积金。
如果用户从一家公司离职后,一直没有找到新的工作,用户的公积金账户就会一直处于封存的状态,封存状态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也是可以使用的。各地的公积金中心对于公积金的使用*会有一定的差异,比如杭州可以将公积金用于租房、还贷、看病等用途,只要用户能够达到规定用途的要求,就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户可以将提取的余额用于约定的用途。
如果用户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处于封存状态的公积金会导致用户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给用户的购房计划造成影响。如果用户的公积金停缴是在公积金贷款放款之后,那么公积金停缴对用户的公积金贷款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