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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附近多少距离不能有环境污染企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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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7:41

法律分析:不少于一千米。因为在距离居民区;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自然保护区;畜牧区;风景名胜旅游区;军事设施等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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