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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的应届生如何界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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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20

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来看,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会相较2020年会更大,所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教育部门、*门和高校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保持了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021届高校毕业生总规模预计909万人,同比增加35万,面临的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高校要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贯穿融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谋篇布局、力量统筹、*储备、风险应对等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促进2021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会议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落实好教育部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要多种方式开源拓岗,力促多元供给,拓展就业新空间,支持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动员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参军入伍,扩大科研助理岗位招募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要优化创新供需对接方式,力促提质增效,拓宽校园招聘主渠道,搭建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就业信息高效服务。要用心用情做好教育指导,力促服务升级,努力做到毕业教育动心、就业指导入心、就业服务暖心、就业跟踪贴心。要精细精准帮扶困难群体,力促落实见效,实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继续实施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一帮一”行动,做好毕业生权益维护。要更好发挥就业反馈作用,力促质量提升,开展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推进就业综合评价,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要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就业统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会议要求,各地*门要构建扩渠道、促创业、强服务、提能力、保权益协同联动机制。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稳定事业单位招聘,推动国有企业扩大招聘,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做好“三支一扶”招募。要扶持引导创业创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提额降息*,将创业培训范围向校园延伸,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要提升就业服务品质,加大线上信息发布,增强线下服务品质,提供*服务便利,更好满足毕业生多元化需求。要增强求职就业能力,开展职业指导走校园、走社区活动,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拓展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见习岗位,为毕业生走向职场提供更大支持。要加大就业权益保障,建立困难家庭毕业生、边远地区和三四线城市帮扶清单,提供优先援助。持续清理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要深化实化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21

省考(各地方公*)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报考时,需查看报考单位公务员招考公告及职位表了解考情,若有疑问可直接向招录单位咨询,以免影响报考。

以四川省考为例,如,2019下半年四川省公*,据《2019年四川省**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知:

招考对象是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以2020年公*为例,如《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据此公告知:

1)招考职位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2)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3)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21

正常毕业3年以内未落实工作,没有社保流水记录的都可以已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22

本科大四然后没拿到毕业证就是应届生,专科大三没拿到毕业证就是应届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22

省考省考的应届考生是根据地理位置决定的。与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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