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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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3 01:19
公司宣布破产办理方法如下:
1、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2、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