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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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52
【法律分析】:长期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一、到医保局及分局办理异地居住审批手续
1.所需材料:
①异地居住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暂住证复印件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到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记账手续
1.所需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
②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的社会保障卡
2.办理住院:医院根据管理规定收取一定额度的住院费押金
3.结算方式:医院在异地居住人员出院后通知参保人员返院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海南省社保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4.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诊疗项目及价格按大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委托代办结算业务
受当地医保局委托,异地社保局承担当地异地居住参保人员住院结算业务,当地医保局定期向异地社保局拨付垫付的基金。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第七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