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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的。依据国家关于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七条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需要将登报遗失声明的报纸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监督管理局申领补办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补办材料: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注销程序: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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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丢了能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需要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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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的,可到工商局办照窗口咨询,先要登报“遗失证明”,具体内容要向工商局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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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先登报遗失(要看当地的工商局有没有指定如果有指定就去指定报刊登),然后带着报纸到工商局去(会填一大堆东东,法人身份证公章啥都都要带着),不麻烦的,祝你早日拿到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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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交1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