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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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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1、房贷担保人并不是人人都能够胜任,你需要提供的就是常住地户口,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除此以外还要考核有没有稳定的收入,要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个人的征信报告也要良好。

2、另外就是考察担保人在银行有没有储蓄的账户或者公积金账户。若有存款,购买住房所需要的资金比例不能够低于30%。

3、有些人经济实力比较大,有自己的公司,还需要将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这样银行才会被认可。

4、如果想要为其他人做担保,一定要注意担保的形式,要了解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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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贷担保人需要的条件有四个: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并且账户内有1年以上的缴存额。没有公积金贷款的不良债务。
拓展资料: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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