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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鉴别: 1. 取少量味精放在舌尖上,若舌感冰凉,且味道鲜美并有鱼腥味的,为合格品;若尝后有苦咸味而无鱼腥味,说明这种味精掺入了食盐;倘若尝后有冷滑、黏糊之感,并难于溶化,就是掺进了石膏或木薯淀粉; 2. 味精呈白色结晶状、粉状均匀;假味精色泽异样,粉状不均匀; 3. 味精手感柔软,无颗粒感;假味精摸上去粗糙,有明显的颗粒感; 4. 味精溶液透明无色,无泡沫,无杂质。 孕妇及婴幼儿不宜吃味精,因为味精可能会引起胎儿缺陷;老人和儿童也不宜多食;患有高血压的人如果食用味精过多,会使血压更高。所以,高血患者不但要*食盐的摄入量,而且还要严格控制味精的摄入。 原料介绍 味精是烹调中常用的鲜味调味品,有固体味精和液体味精两种。液体味精是未经炼成颗粒的味精原液,饮食业中以用固体味精为常见。味精的化学名称叫谷氨酸钠,由大豆、小麦面粉及其他含蛋白较高的物质,经由淀粉发酵法制成,除含有谷氨酸钠外还含有少量的食盐,以含谷氨酸钠的多少(90%、95%、90%、80%),分成各种规格。全国各地均有生产。 营养分析 1. 味精对人体没有直接的营养价值,但它能增加食品的鲜味,引起人们食欲,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 2. 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 相关人群 一般成年人均可食用 记忆障碍患者、高血压不宜食用;孕妇及婴幼儿不宜吃味精;老人和儿童也不宜多食。 制作指导 1. 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味精则只有一种鲜味,而它的鲜味和高汤的鲜味也不能等同,如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致使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2. 对酸性菜肴,如:糖醋、醋熘、醋椒菜类等,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物质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3. 拌凉菜使用晶体味精时,应先用少量热水化开,然后再浇到凉菜上,效果较好,因味精在45℃时才能发挥作用,如果用晶体直接拌凉菜,不易拌均匀,影响味精的提鲜作用; 4. 作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危害人体; 5. 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并不是多多益善,它的水稀释度是3000倍,人对味精的味觉感为0.033%,在使用时,以1500倍左右为适宜,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中产生似成非成,似涩非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 6. 味精在常温下不易溶解,在 70~90度时溶解最好,鲜味最足,超过100度时味精就被水蒸气挥发,超过130度时,即变质为焦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还会产生毒性,对炖、烧、煮、熬、蒸的菜,不宜过早放味精,要在将出锅时放入; 7. 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回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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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是用小麦、玉米、甘薯和其它辅料经发酵制成,掺假者一般用淀粉、石膏、白糖、食盐、硫酸镁等充数,如果不开包装很难鉴别。国家标准要求:99%味精应为无色~白色柱状结晶或白色结晶粉末,有光泽,无肉眼可见杂质。选购味精首先应查看标签是否规范、文字是否清晰和验明商标和厂家;注意标明的谷氨酸钠含量及包装封口是否完整,对包装印刷粗糙、封口不规范的,则不要购买。 适量使用味精,除能提高菜肴的鲜味外,还可以促进大脑的新陈代谢。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味精摄入量为*每人每日120毫克/公斤体重(约体重为50公斤,每日可食用味精6克)。然而,大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特别是在饥饿的空腹状态,会出现口干、发麻、头晕、恶心等症状,甚至抑制骨骼生长。 需注意的是,味精加热超过摄氏120度,谷氨酸纳便变为焦谷氨酸纳,这是有害的物质,并且难以排出体外。因此烧菜做汤,离火前加入味精是较为科学的方法。 望采纳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