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4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2
财税〔1999〕198号
●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免征*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
● 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外,一律征收*。
(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的粮食。
(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外,一律照章征收*。
● 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
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2
是的,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有进项就有出项。但是当进项价格高、出项价格低,生意赔钱的时候就没有*可缴了。像眼下这段时间,食用油都跌成啥了?!前期进来的货,眼下都是赔本卖的。没办法,生意还得做啊!多年来,国内税务部门也知道食用油市场行情经常大起大落,经销商几乎无利可图,一般不怎么追究。言外之意:即使在微利的情况下,经销商费用也一样很大!明白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3
要收税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3
财税字〔1999〕198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2
财税〔1999〕198号
●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免征*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
● 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外,一律征收*。
(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的粮食。
(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外,一律照章征收*。
● 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
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2
是的,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有进项就有出项。但是当进项价格高、出项价格低,生意赔钱的时候就没有*可缴了。像眼下这段时间,食用油都跌成啥了?!前期进来的货,眼下都是赔本卖的。没办法,生意还得做啊!多年来,国内税务部门也知道食用油市场行情经常大起大落,经销商几乎无利可图,一般不怎么追究。言外之意:即使在微利的情况下,经销商费用也一样很大!明白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3
要收税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3
财税字〔1999〕198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2
财税〔1999〕198号
●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免征*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
● 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外,一律征收*。
(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的粮食。
(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 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外,一律照章征收*。
● 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
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2
是的,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有进项就有出项。但是当进项价格高、出项价格低,生意赔钱的时候就没有*可缴了。像眼下这段时间,食用油都跌成啥了?!前期进来的货,眼下都是赔本卖的。没办法,生意还得做啊!多年来,国内税务部门也知道食用油市场行情经常大起大落,经销商几乎无利可图,一般不怎么追究。言外之意:即使在微利的情况下,经销商费用也一样很大!明白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3
要收税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4
财税字〔1999〕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