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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有关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热心网友
财务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上有一段话: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当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所以移交前发生的账目不对你要负责任,否则你不负责任!
热心网友
如果还是有问题的话你还是可以找她进行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