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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处分股权是有权处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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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无权处分。


无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所有权人可以追回。但受让人若是善意第三人,且已经进行变更登记,则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有哪些
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是股东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而且股东个人对其有完全的支配权,股权出资可以使用现金出资,也可以使用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等来进行出资。
3。一旦股东将自己的财产投资于公司以后,财产就转化为公司所有,股东也需要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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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规禁止或者*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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