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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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3:19
1、收款凭证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
凭证右上角的“ 字第 号” 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
“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
在最下面的财务主管,记账,出纳等处,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或其签章。上图中的单据的个数,以及凭证的编号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的。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的格式及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将凭证的“借方科目”与“贷方科目”栏目交换位置。
填制时先填写“贷方科目”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再填写作为与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
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以及各种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业务的,一般只填制一张付款凭证。如从银行取出现金备用,根据该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只填制一张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记账时,根据该凭证同时记入“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减少记账凭证的编制,而且可以避免重复记账。
扩展资料: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规定 “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款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付款凭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3:19
其实那只是凭证的分类方式,对于公司较大点的就可以按收付转这样分类来做,规模不大的可以统一做记帐凭证,这就要看公司的需求了
1,在做收款时:只要有资金流入,经你出纳那边收到客户的货款啊,对于银行方面就是有进帐单,一些联行往来凭证;对于每日的现金,收到一些现金款之类,都可以做收款凭证比如
借:银行存款/现金100
贷: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100
那么你的银行,现金日记帐就登100元在借方
2,做付款时:与收款一样,只要是有资金流出动作的,你就应该记付款凭证上如
借: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200
贷:银行存款/现金200
那么你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就登200元在贷方
当收付款有抵触时,会计上规定要以付款凭证做帐,比如你去银行提备用金就应该做付款凭证
借:现金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还有做出纳是不能偷赖的哦,钱财一定要每天结清,要保证帐实相符,至于你是否要涉及到转帐凭证,这个如果真是按会计法规定出纳不得做哪些工作那么严格的话,你应该不能做啦,但是现在好多公司出纳都做,这个也是给自己一个学习的机会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3:20
财务的凭证是收付转三类,收款和付款凭证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而转帐凭证不涉及,一般情况下出纳是不负责的。
收款凭证举个例子,收到销售商品款(这就不计*了)
借:银行存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那么你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就登500元在借方
付款凭证举个例子,某某报销打的费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只要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业务就记收、付款凭证,有一个特例就是这个业务同时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就是提现,要填制付款凭证,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13:20
注意:出纳是不负责做账的,也是不可以做账的(除了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这是在当今的中国会计法当中有名门规定的,如果在没有任何经验的前提下,又作出纳,又作会计,很容易出事的.............
本身作出纳就很容易赔钱,加上又做账,,,,你做好自己多多看看书,而且拒绝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