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3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4:38
可以按月提取,也可以按年提取。提取流程: 1. 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4:38
公积金的提取一般来说。都必须是年对年月对月。也就是说去年一月份取了那么您到今年的一月份才能取。当然,如果你已经退休那么你从退休的那个月?就可以带上你的退休证明和身份证。去把你攻击里面所有钱全部取出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4:39
可以按月提取,也可以按年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条例第25条规定,提取流程:
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4:40
每年的公积金提取,一般都是归还住房贷款本息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不超过贷款本息的个人账户金额。
按公积金中心的规定,要归还15个月的贷款本息后才能提取。另外,还规定,提取的间隔要12个月。因此,就形成每年月对月的提取公积金。
假如第二年我忘记申请提取公积金,到第十五个月才去申请提取,那么能否提取15个月的公积金?回答是不能!还是只能提取12个月的贷款本息。就是隔了几年去提取,还是只能提取12个月的贷款本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7 04:40
可以按月提取,也可以按年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条例第25条规定,提取流程:
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