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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附上两张照片.一张是在牧场上日出时刻我给你照的,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它.另外一张是罗斯曼桥,你钉在上面的小条我还没有取下.我坐在这里,在我的脑海中搜索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时光的每一个细节.每时每刻.
我一遍又一遍问我自己,"我在依阿华的麦迪逊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我努力想把它想清楚.所以我才写下了附给你的这篇短文:<从零度空间落下>,这是作为清理我困惑的思路的一种方法.
我从镜头望出去,镜头终端是你;我开始写一篇文章,写的又是你.我简直不清楚我从依阿华是怎么回到这里来的.这俩旧卡车好歹把我驮了回来,俚是我几乎完全想不起来中间经过的路程.
几星期之前,我感妻自己很有自制能力,也还很满足.也许内心深处并不快活,也许有些寂寞,但是至少是满足的.现在这一切都改变了.现在很清楚,我向你走去,你向我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虽然在我们相会之前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在我们浑然不觉之中有一种无意识的注定的缘分在轻轻地吟唱,保证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就像两只孤雁在神力的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袤的草原,多少年来,整人一生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在互相朝对方走去.
那条路直是奇怪的地方.我正开车蹭来蹭去时,抬头一看,就在那八月里的一天,你穿过草地向我走来.回想起来,好像这是必然-不可能是另一样-这种情况我称之为极少可能中的高概率.
于是我现在内心里装着另外一个人到处走.不过我觉得我们分手那一天我的说法更好:从我们两个人身上创造出了第三个人.现在那个实体处处尾随着我.
不论怎样,我们必须再见面,不管是何时何地.你无论有何需要,或者只是想见见我时,就给我打电话.我将立时三刻到来.如果任何时候你能到这里来,请告诉我,机票钱若有问题,我可以安排.我下星期到印度东南部去,不过十月份就回到这里.
我爱你.
罗伯特
一九六五年九月十日
以及:在麦县拍的那组照片效果很好.你可在明年的<地方杂志>上找.如果你
要我寄给你刊登这组照片的那一期,请告诉我.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拢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地理杂志>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要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
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
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又:我去年夏天给哈里装了一个新引擎,它现在挺好.
一九七八年一月七日
亲爱的卡洛琳和迈可:
虽然我现在还感觉良好,但是我觉得这是我安排后事的时候了(如人们常说的那样).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你们应该知道.因此我才写这封信.
我可以肯定,你们翻看了保险匣,发现了那个一九六五年寄给我的牛皮纸信封后最终一定会找到这封信.如果可能的话,请坐在厨房的餐桌旁读这封信你们不久就会理解这一请求.
要给我的孩子们写信讲这件事对我极为艰难手,但是我必须这样做.这里面有着这么强烈,这么美的东西,我不能让它们随我逝去.而且,如果你们应该全面了解你们的母亲,包括一切好的坏的方面,那么你们就必须知道这件事.现在,打起精神来.
正如你们已经发现的,他名叫罗伯特.金凯.他中间隆名的缩写是"L",但是我从来不知道那"L"代表什么字.他是一名摄影师,一九六五年曾来这里拍摄廊桥.
你们应当记得,当那些图片出现在<地理杂志>上时,这里如何的满城争道.你也可能还记得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定期收到这杂志.现在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对它感兴趣了.顺便说一句,他在拍杉树桥时我和他在一起(替他拿一外相机背包).
请你们理解,我一直平静地爱着你们的父亲.我过去知道,现在仍然知道是如此.他对我很好,给了我你们俩,这是我所珍爱的.不要忘记这一点.
但是罗伯特.金凯是完全不同的,我毕生从来没有见到,听到或读到过像他这样的人.要你们完全了解他是不可能的.首先,你们不是我;其次你们非得跟他*在一起呆过,看他动作,听他谈关于物种演变的一个分支的尽头那些话才行.也许那些笔记本和杂志剪报能有所帮助,不过连这也不够.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不属于这个地球.我能说的最清楚的就是这样了.我常常把他想成一个骑着彗星尾巴到来的豹子一般的生物.他的行动,他的身体都给人这个感觉.他能集极度激烈与温和善良于一身.他身上有一种模糊的悲剧意识.他觉得他在一个充满电脑.机器人和普遍组织化的世界上是不合适宜的.他把自己看作是最后的牛仔,称自己为"老古董".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他停在门口问去罗斯曼桥的方向.那时你们三人去参加伊利诺伊博览会了.相信我,我决不是闲在那里没事找刺激,这种想法离我远了.但是我看了他不到五秒钟就知道我要他,不过没有我后来真的达到的那个程度.
请你们不要把他想成一个到处占乡下姑娘便宜的浪荡人.他决不是那种人.相反,他有点腼腆.对于已发生的事我和他有同样的责任,事实上我这方面更多.手镯里那条是我钉在罗斯曼桥上的,为的是我们初次见面的第二天早晨他可以见到.除了他给我拍的照片外,这纸条是他这么多年来拥有的唯一证据,证明我确实而不仅仅是他的一个梦.
我知道孩子们往往倾向于把自己的父母看成无性别的,所以我希望以下的叙述不至于对你们打击大太,我当然希望不会破坏你们对我的记忆.
罗伯特和我在我们这间老厨房里一起度过了许多小时.我们聊天,并在烛光下跳舞.而且,是的,我们在那里*了,还在卧室里,在牧场草地里以及几乎你们可以想到的任何地方.那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强有力的,使人升华的*,它连续几天,几乎不停顿.在想他时我总是用"强有力"这个字眼.因为在我们相遇时他已是这样.
他激烈时像一支箭.他对我*时我完全不由自主,不是软弱,这不是我的感觉,而是纯粹被他强大的感情肉体的力量所征服.有一次我把这感觉悄声告诉他,他只是说:"我是大路,是远游客,是所有下海的船."
我后来查了字典.人们听到"远游客"这个词首先联想起的是游鹰.但是也还有别的含义,他一定是知道的,其中之一是"异乡客,外国人"另一个含义是"流浪.迁移".这个字的拉丁字根意思是陌生人.现在我想起来他身兼所有这些特征:一个陌生人,广义的外国人,远游客,而且也像鹰隼一般.
孩子们,请你们理解,我是在试图表达本来不可言喻的事.我只希望有一天你们各自也能体验到我有过的经历,不过我想这不大可能.虽然我想在当今这个比较开明的时代说这话不大合乎时宜但我的确认为一个女人不可能拥有像罗伯特.金凯这种特殊的力量.所以,迈可,刚才说不把包括在内.至于卡洛琳,恐怕坏消息是天底下这样的男人只有他一个,没有第二人.
如果不是因为你们俩和你们的父亲,我会立即跟他走遍天涯他要我走,求我走,但是我不肯.他是一个非常敏感,非常为别人着想的人,从此以后没有来干扰过我们的生活.
事情就是这样矛盾:如果没有罗伯特.金凯,我可能不一定能在农场呆这么多年.在四天之内,他给了我一生,给了我整个宇宙,把我分散的部件合成了一个整体.我从来没有停止过想他,一刻也没有.即使他不在我意识中时,我仍然感觉到他在某个地方,他无处不在.
但是这从来没有丝毫减少我对你们或你们父亲的感情.在只想到我自己一个人时,我不敢肯定我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但是把全家考虑在内时,我肯定我做对了.
不过我必须坦诚地告诉你们,从一开始,罗伯特比我更了解我们两人怎样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想我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才逐步理解这意义的.如果在他与我面对要求我跟他走时我已真正了解这一点,我也许会跟他去了.
罗伯特认为这世界已变得太理性化了,已经不像应该的那样相信魔力了.我常想,我在作出决定时是否太理性了.
我相信你们一定认为我对自己葬法的遗嘱不可理解,以为那是一个糊涂了的老太婆的主意.你们读了一九八二年西雅图的律师来信和我的笔记本之后就会理解我为什么提出这一要求.我把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剩下的遗体给罗伯特.金凯.
我想理查德知道我内心有他达不到的地方,有时我怀疑他是否发现了我放在梳妆台抽屉里的牛皮纸信封.在他弥留之际在得梅音的一家医院里我坐在他身边他对了我说了以下的话:弗朗西丝卡,我知道你也有过自己的梦,我很抱歉我没能给你."这是我们共同生活中最动人的时刻.
我不要你们有内疚,或者怜悯,或者任何这类感觉.这不是我的目的.我只要你们知道我多爱罗伯特.金凯.我这么多年来每天都在对付这件事,他也是.
虽然我们没有再说过话,但是我们已紧密地联在一起,世界上任何两人的关系能有多紧密我们就有多紧密.我找不出言词来充分表达这一点.他告诉我的话表达的最好,他说:"我们原来各自的两个生命已不存在了,而是两人共同创造了第三个生命.我们两人都不是于那个生命之外的,而那个生命已被放出去到处游荡.
卡洛琳,还记得我们为了我壁柜里那件粉色连衣裙发生的那场激烈争吵吗?你看见了想穿.你说你从来没见我穿过,那么为什么不能改合适了让你穿.罗伯特和我第一夜*时我穿的就是那件衣服.我一辈子都没有像那天那么漂亮过.这件连衣裙是我对那段时光的小小的,傻傻的纪念.所以我从来没有再穿过,也拒绝给你穿.
罗伯特一九六五年离开这里以后,我意识到我对他的家庭背景知之甚少.不过我认为几乎对其他一切都已了解-也就是在那几天中值得注意的一切.他是独生子,父母双亡,他生于俄亥俄州一个小镇.
我连他上过大学没有,甚至上过中学没有也不清楚.但是他有一种质朴的,原始的,几乎是神秘的聪明智慧.对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是随海军陆战队到南太平洋的战地摄影记者.
他结过婚,遇到我之前很久已经离了.没有孩子.他的前妻是搞音乐的,好像记得他说是个民歌手之类的,他外出摄影长期不在家的生活使婚姻难以维持.他把破裂的原因归罪于自己.
除此之外,据我所知罗伯特没有家.我要求你们把他看作我们的亲人,不论这一开始对你们有多困难.至少我有一个家,有与人共享的生活.罗伯特是孤身一人这不公平,我当初就知道.
由于理查德的缘故,也由于人们爱讲闲话的习惯,我宁愿(至少我自以为是这样)这件不传我们约翰逊家之外.不过我还是交给你们来判断该如何处理.
在我这方面,我当然决不以同罗伯特.金凯在一起为耻.恰恰相反.这些年来我一直爱着他爱得要命,虽然由于我自己的原因,我只有过一次设法同他联系.那是在你们的父亲去世之后,结果失败了.我担心他出了什么事,由于这种害怕,就没有再作偿试.我就是无法面对这样的现实.所以你们可以想象,当一九八二年这个包裹同律师的信一起来到时我是怎样的心情.
如我所说,我希望你们理解,别把我往里想.如果你们是爱我的,那么也该爱我做过的事.
罗伯特.金凯教给了我生为女儿身是怎么回事,这种经历很少有女人,甚至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体验过.他美好,热情,他肯定值得你们尊敬,也许也值得你们爱.我希望你们两者都能给他.他以他特有的方式,通过我,对你们很好.
望好自为之,我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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