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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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0:55
郑州允许承租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30%。
2月2日,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明确提高郑州租房群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通知明确,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力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捷服务。相关部门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房屋租赁合同,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公积金管理机构(部门)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且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租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
扩展资料:
郑州购房人提取公积金的办法
据郑州市*官方微信“郑州发布”消息,购房人配偶提取公积金也可以实现“零材料”、“刷脸办”。购房人配偶可通过“郑好办”APP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通过刷脸认证,获取本人郑州市公积金正常缴存信息。
若申请人配偶已办理过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且在提取周期内,申请人可通过婚姻核验自动关联配偶公积金提取相关材料,提取本人公积金。提取金额可即时到账。
参考资料来源:金台资讯-郑州:允许承租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