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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培训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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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述不属《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服务期专项培训。因为,如果要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3)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你那属安全生产及单位规章制度等培训。单位的做法(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热心网友

普通岗前培训不具备约定违约金的资格,你被扣工资的话去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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