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以旧换新销售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一般商品以旧换新的会计处理

以旧换新销售方式,就是企业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按我国现行*法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的货物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

[例1] 百货大楼销售A牌电冰箱,零售价3510元/台,若顾客交还同品牌旧冰箱作价1000元,交差价2510元就可换回全新冰箱。当月采用此种方式销售A牌电冰箱100台,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51000
材料物资——旧冰箱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牌冰箱 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51000

应特别注意的是:收回的旧冰箱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因为该商店不是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单位。更不应以实际收到价款251000元作为零售价格入账,因为那样就会少记销售收入,偷逃*税款。

热心网友

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金
借:库存商品(回收的商品)
贷:应收账款

热心网友

像他们说的补充:可以把换来的无法用的卖给其他厂家

热心网友

sdadsad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