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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强化诉调对接有什么作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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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21

10月26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厦门市两级*近两年的保险审判工作情况。据厦门市中级人民*党组成员、副院长
郝勇介绍,2015年9月,最高*与中国*共同举办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厦门市中级人民*被确定为“全国保险纠纷
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两年以来,厦门市中级人民*充分发挥先试先行的创新优势,巩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成果,推进保险纠纷的审判工作步入专业、规
范、高效的绿色通道。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保险行业的有序发展,也提升司法审判服务保险产业的水平。

据了解,近年来,厦门市两级*案件受理数大幅增长,然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却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变化趋势。2015年以来,涉保险纠纷案件数
量大幅下降,尤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保险纠纷数量大幅下降。涉保险纠纷案件数量从2015年的4855件,调撤4053件,下降到2017年上半
年的1152件,调撤590件。

郝勇说,厦门*统筹各方形成合力,打造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厦门模式”,同时,通过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典型案例发布、统一保险裁判规则,保险
审判走过了专业化、规范化的道路,并以此为契机,加强行业互动,使保险行业走入了规范化、诚信化经营,较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实现了司法服务社会的功
能。

首先是完善分层递进对接机制。厦门市基层*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强化纠纷化解合力,均设立了集法律咨询、立案、调解、司法确认、巡回审判职
能于一身的交通法庭,不断完善以诉前调解为先导、委托调解为中心、协助调解为辅佐、调解后司法确认为保障的调解工作机制,实现保险诉调对接工作无缝对接。
如思明区*与思明交警大队合作,首创“路面申请司法确认机制”,针对思明区内车辆损失较轻、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鼓励当事人可以路面申请司法确认,
由*委托交警,成功将事故处理与*司法确认申请程序合二为一,对交通事故案件以及因此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进行合理分流,有效缓解了两级*诉讼案件激
增的压力。

除了不断完善司法调解(司法确认)、交警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的“四调对接”机制之外厦门两级*不断寻求创新突破。例如思明*
联合思明*分局、思明区司法局、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厦门市思明区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对在思明区道路上发生的,当事
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启动轻微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由保险公司当场确认赔付。同时,思明*还联合交警、保险协会以及中财保厦门分公司,共同
制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预付抢救费办法》,对重大交通事故,在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责任险的医疗费用限额时,推行“先行赔付”制度,由商业第三
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预付抢救费,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

厦门两级*还充分运用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诉调对接成本,实现信息共享,畅通对接渠道,提高对接效率。例如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机制。以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为基础,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创设微信处理小事故平台,实行远程定损、交警协调、*确认、保险赔付的微小事故快速处理
机制。同安*引入“事故通智能易判系统”,用以高效、快速准确的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从立案到自动生效判决书的整个过程,打造保险纠纷快速处理的智慧法庭,
探索创新“互联网+”的专业调解+审判的道路。

对存在保险诈骗犯罪嫌疑的案件,厦门市中级人民*院及时移送*机关侦查,并建议保监局、侦查部门对此类问题给予应有重视,建立府院联动的“反诈保办公室”,构建信息互通、协作便利的反诈保体系,加强对反诈保行为的治理,保障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厦门市中级人民*鼓励保险行业运用责任险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辅助作用。2015年,厦门市中级人民
*就保险业者反映的诉讼保全责任险能否适用于*的财产保全担保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人资格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针对该险种的采纳及如
何作为财产保全担保的形式提出规范化建议及试点尝试的建议,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最高人民*的司法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2015年福建省高级人
民*《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作出有关保险公司参与财产保全担保的规定。2016年,最高人民*在《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七条最终明确规定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担保形式。近两年来,保险公司通过财产保全责任险的形式广泛参与财产保全,不仅便利了当事人诉讼,降低了
诉讼保全成本,也挖掘了保险行业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方便为民,执法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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