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被申请人通常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中,由该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举证责任。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为行政机关作为强势一方更有能力举证。证据确实充分同时也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要求。这样,其实减轻了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