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3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1:31
不同险种的保单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鉴于篇幅的*,家与家律师仅对基本的划分原则简单介绍如下:
首先要确定要分割的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商业性质的保险利益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作为一方个人财产认定,应当根据保险的种类及保险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确定。
1. 保单现金价值,如果婚前趸交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缴纳保费,那么另一方有权分割该保单的现金价值。
2. 保险金,作为保障型产品的人身保险,当事人所获得的理赔往往具有人身属性,目的在于弥补其人身伤害,故保险理赔金应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予分割。作为返还型、分红型的生存保险、分红保险等保险,其人身性较弱,储存、投资性的财产属性较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予以分割。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是两种分法。一种是退保后分割现金价值;另一种是补偿另一方现金价值,继续投保。如何进行保单的合理配置,如何让保单成为家族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建议同家与家律师联系,我们会结合资金来源、负债情况、保险种类、保单架构等多方面因素为您定制具体方案。
【法条】《民法典》第 1087 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保险法》第 20 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1:32
第一种,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第二种,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 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